星期六, 1月 28, 2023

-0116-賭埸殺人事件

《賭埸殺人事件》



下個月未婚妻要搬來跟我一起進,必須清理出一些書架上的空間,才能放的下兩個人的書,於是許下了一個新年新希望:接下來每個月讀一本書架上的舊書,就算是以前讀過的也再讀一次,讀完之後就捐出或送去資源回收。今(2023)年的年假有十天特別長,是個很適合趕進度的日子,於是挑選了《賭埸殺人事件》這本書,利用假期把它看完。

《賭埸殺人事件》是我在1999年買的小說,那個時候很沈迷在讀偵探小說,最近因為有很多好看的電視推理劇可以選擇,所以沒有那麼常看偵探小說了。雖然20多年前已經看過一遍,不過早就忘記內容是什麼,現在讀起來還是有如同看一本新書的新鮮感。《賭埸殺人事件》作者是范達因(S. S. Van Dine),古典推理小說的代表作家之一,對於推理小說的內容有非常嚴格的堅持,甚至還撰寫了推理小說二十條守則做為規範。

范達因在《賭埸殺人事件》中以第一人稱的視角,描寫偵探凡斯辦案的過程,並且以同樣的名字的名字做為書中的人物,現在看起來會覺得這樣的安排十分的彆扭,直覺上就會懷疑是否在模訪柯南道爾的名作。想到這裡我特別去查了一下福爾摩斯探案出版的年份,確實福爾摩斯(1887-1927)出現的比凡斯(1926-1939)早,於是要說范達因是學約翰華生寫故事也是有可能的。在書中,范達因很少跟凡斯對話,只有在凡斯說出像:「喂,范,不要那麼吃驚…」這樣的句子時,我才會意識到還有一位范達因的存在。因此我覺得,如果把范達因從書中刪去,不但不會對故事造成影響,反而還能夠令讀者覺得不那麼做作。

《賭埸殺人事件》看到最後結局,其實是個很單純的殺人案,只是兇手把過程弄得很麻煩,還寫了一封像殺人預告信件給凡斯,本來想靠偵探的推理把罪推給另一個人,結果弄巧成拙反而讓自己被殺掉。也許在當時(1934年),這本書很受歡迎,若以現在的眼光來看,這不是一本精彩且充滿創意的推理小說,以上是我簡單的讀後心得。


書名:賭埸殺人事件
作者:范達因 S. S. Van Dine
譯者:黃美娟
出版者:臉譜
出版日期:1999.11.5
讀完日期:2023.1.27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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